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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负责人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2026-03-30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阳原县农业农村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负责人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阳原县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三农”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阳原县乡村振兴局牌子。

第三条 原县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结合国家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细化完善我县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东西部协作工作要求,协调开展省、市内区域性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研究提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中央、省、市、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第四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全县“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安排和要求等。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县委农办设1个正股级机构:秘书股。负责牵头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文件起草工作,做好任务分解、督促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筹办工作。综合协调“三农”有关重点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日常工作,牵头全县“三农”领域重大问题调研、重大政策研究,为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三农”工作提供建议和参考。负责重要文件、请示报告、总结、讲话等文稿起草和修改工作。

第五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六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落实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方面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推动全县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拟定县级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结合国家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细化完善我县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东西部协作工作要求,协调开展省内区域性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监督中央、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县内外来物种防控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拟定,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拟定全县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拟定全县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和科技创新体制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县本级政府农业涉外事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职能转变。县农业农村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抓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县。

(一)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加强对全县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全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四)加强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安心。

第八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第九条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本规定第六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十条 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正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职能: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起草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以局党组、局名义印发文件的审核把关。承担机关安全和信访工作。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农业项目全程综合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牵头开展对重大农业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有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负责建立完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长效机制,做好制度完善、内审监督检查、内审工作考核等工作。指导农业农村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信息编发工作。负责全县“三农”工作典型库建设和“三农”工作典型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协调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2.负责人:薛友  0313-7512333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二)农村经济管理与政策法规股。

1.职能:组织落实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农业行政许可工作。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落实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治建议。承担推进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参与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明建设。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农民体育事业发展。指导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落实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2.负责人:江涛   0313-7398209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三)种植业股。

1.职能: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分布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指导全县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和产业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承担县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相关统计工作。

2.负责人:周波  0313-7398209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四)畜牧水产股。

1.职能:起草全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水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养殖证制度建设、水产健康养殖、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畜牧生产运行情况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预警。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拟定并落实全县畜禽水产饲养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水产品加工流通和促进休闲渔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水产苗种生产和引进的监督管理及生物安全评价。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组织协调涉渔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影响评价及补偿工作。负责畜牧水产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渔政相关工作。起草全县兽医事业、动物卫生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指导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全县动物卫生、兽医医政、兽医实验室管理。负责全县兽医、动物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疾病指挥机构日常工作。起草全县畜禽屠宰业、兽药业、兽医器械和饲料饲草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2.负责人:孙伟  0313-7398209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五)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1.职能: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基地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评定等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有关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政策和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研究提出农业特色产业布局、效益提高以及产品贮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协调解决蔬菜和水果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蔬菜和水果等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牵头筹办相关农产品交易会。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县级农业系统网络安全监管,组织网络涉农舆情监测。负责现代农业园建设和山区综合开发建设。承担现代农业园区和山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组织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指导乡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2.负责人:张凌  0313-7512333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六)乡村建设促进股。

1.职能:统筹负责全县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牵头拟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美乡村建设有关重点工作。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指导督促和美乡村建设任务落实。协调推进全县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承担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人:王熙栋  0313-7398080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七)防贫监测股。

1.职能:负责健全和落实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负责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负责与行业部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比对。负责“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新增问题统计监测。负责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协调做好过渡期内接受国家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相关工作。协调做好接受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县对乡镇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人:张凌  0313-7512333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八)发展规划和项目股。

1.职能:研究提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监督中央、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统筹研究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协调推进京津冀农业农村协同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的分析和调度。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负责农垦的日常工作。

2.负责人:全志洋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九)社会帮扶股。

1.职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五包一”、“三包一”、省直单位定点帮扶等各类包联帮扶工作。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网络帮扶、电商帮扶等有关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国家有关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有关工作要求,协调开展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工作。推动县内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同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发展。负责联系县老区促进会。

2.负责人:赵赛男  0313-7512333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十)农田建设管理股。

1.职能:提出全县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2.负责人:李艳新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十一)综合业务股。

1.职能: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科技发展的规划、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县内外来物种防控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起草全县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规划建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拟订全县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积极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拟订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和维修管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起草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指导协调全县农业行业和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工作。

2.负责人:白海宾  0313-7398209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阳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内设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19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阳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经费形成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加挂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

第三条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授权,履行的主要职责是:以阳原县农业农村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依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含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渔政、饲料、种子(含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含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植物检疫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负责拟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种子种苗(含种畜禽)、植物检疫、畜禽种质和渔业资源保护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农机使用维修、农机驾驶及操作人员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含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及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铁路运输监管和全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管等工作;负责宅基地的违法用地查处工作;负责跨区域和具有全县影响的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宣传普及农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农业违法举报并依法处理;负责涉农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根据工作职责,阳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和日常管理事务;负责财务工作;负责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重要会议资料起草工作;承担安全和信访工作;受理农业违法举报并依法处理;负责执法队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人:李兵  0313-7517030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新建街8号

(二)执法一队。编制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农业行政执法标准。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协助市局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县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涉农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宅基地的违法用地查处。负责核发农业机械行驶证和农业机械驾驶证工作。受理相关的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

2.负责人:张卫东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新建街8号

(三)执法二队。组织农业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违禁投入品案件的查处和打假工作职能。负责农业机械执法监管等工作。负责种子种苗、植物检疫、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受理全县农业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

2.负责人:李月炜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新建街8号

(四)执法三队。组织畜牧水产渔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违禁投入品案件的查处和打假等工作职能。负责兽医兽药(含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饲料、畜禽、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及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受理全县畜牧水产业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

负责人:李月炜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新建街8号

(五)七个跨区域执法队。执法范围:

(1)执法四队:东井集镇、要家庄乡,负责人康忠海

(2)执法五队:西城镇、东堡乡,负责人刘潇

(3)执法六队:井儿沟乡、东城镇,负责人郭勇

(4)执法七队:三马坊乡、高墙乡,负责人李进军

(5)执法八队:化稍营镇、大田洼乡,负责人杨卫国

(6)执法九队:辛堡乡、马圈堡乡,负责人王兴国

(7)执法十队:浮图讲乡、揣骨疃镇,负责人陈亮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乡镇农业农村执法工作,呼应乡镇提出的由局受理的执法事项;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等农业投入品及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植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及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农机使用维修、农机驾驶及操作人员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及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畜禽种质和渔业资源保护监督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医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含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及畜牧水产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宅基地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检疫指导等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出栏动物的申报和受理;负责养殖场、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推广服务等工作。

 

 

 

 

阳原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事业单位职能及负责人

 

一、阳原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

1.职能: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及为相关工作提供非行政性服务。

2.负责人:罗君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新建路8号

二、阳原县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服务站

1.职能:为农用地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农业行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参与农业行业制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环境及资源保护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工作提供非行政性服务。

2.负责人:赵宝强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三、阳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1.职能:负责农作物生产的技术指导,农业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2.负责人:石俊春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四、阳原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1.职能:提供农机技术信息、人员培训服务;负责农机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

2.负责人:赵体栋   0313-7382370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新建路8号

五、阳原县植物保护和植物检疫服务站

1.职能:为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外来物种管理提供非行政性服务;负责全县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测报与防治技术指导。

2.负责人:石彩云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新建路8号

六、阳原县种子管理服务站

1.职能:为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以及农业植物新品种开发、种子市场基地普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提供非行政性服务。

2.负责人:沈学梅     0313-7512333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

七、阳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1.职能:为科学施肥技术及新型肥料引进、开发、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测土配方施肥服务、推广先进适用农田节水技术、建设旱作节水基本农田、墒情监测预报、指导配方肥生产的加工机械选型、生产配方以及测土配肥站的建设、全县耕地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及耕地土壤资源质量的动态变化监测提供非行政性服务。

2.负责人:石二国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新建路8号

八、阳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职能:负责全县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及其预防、控制、扑灭工作;负责兽医技术攻关,技术培训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饲料、兽药、器械等相关工作。

2.负责人:王佳敏  0313-7587029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新建路8号

九、阳原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

1.职能:负责动物品种引进、改良、繁殖示范及技术指导;提供畜牧水产技术信息服务;负责畜牧水产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2.负责人:沈建清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十、中央农业(农机)广播电视学校阳原县分校

1.职能:开展农村成人农业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承担全县农民科技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建设农村远程教育培训体系,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体系建设;与科技部门密切合作,办好农民培训星火学校;负责本县范围内的农机技术培训工作。

2.负责人:闫建辉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新建路8号

十一、阳原县农业区划和农田开发中心

1.职能:负责农业资源调查、评价、动态监测和开发规划工作;负责农田建设相关工作。

2.负责人:薛鹏  0313-7512333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十二、阳原县防返贫监测中心

1.职能:为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提供服务,开展防返贫政策宣传、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完成乡村振兴局交办的其它服务性工作。

2.负责人:徐综敏  0313-7512333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顺圣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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