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司法局简介及机构职能
一、司法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章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负责县政府规章的编纂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阳原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负责全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司法员工作。
(六)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各乡(镇)管理司法干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司法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治处牌子)。主要职责为: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财务收支、统计、保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和外事等工作;负责起草和参与起草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活动。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挂县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法制股牌子)。主要职责为: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所属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县政府规章上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参与对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实施过程中执法主体之间矛盾和争议的协调及其他涉法事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管理;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承办全县罚没许可证的审核、备案工作;指导、承办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指导承办全县行政执法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指导、承办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挂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为: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指导调处重大疑难民间纠纷;指导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具体承办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日常事务;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基层司法和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公证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四)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挂县安置帮教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为: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帮教安置工作。
(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主要职责为: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主要职责为:承办依法应由县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登记审核、分配工作;负责涉及行政复议的人民群众来访、咨询等接待工作;负责县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筹建、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 负责阳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阳原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档案管理工作;筹备、组织府院联席会议承办以县政府各部门(除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外)及其所属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审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附带性审查工作。
(七)司法所。包括:马圈堡司法所、浮图讲司法所、揣骨疃司法所、东井集司法所、要家庄司法所、西城司法所、东堡司法所、井儿沟司法所、东城司法所、三马坊司法所、化稍营司法所、高墙司法所。主要职责为: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协调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八)阳原县法律援助中心。贯彻国家法律援助的法律政策,受理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负责筹集、管理法律援助资金;提出有关法律援助业务发展的建议。
(九)阳原县公证处。主要职责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法律文书,代表国家行驶证明权。
承办以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审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附带性审查工作; 负责其办理的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工作。
三、司法局办公地址:阳原县西城镇西宁路皮毛大市场院内。
四、办公时间:
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3: 30--17: 00;夏季作息时间:8:30--12:00,14: 00--17:30.
五、司法局办公电话:0313-7398193
六、负责人:闫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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