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提升我县快速应对我县区域内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高效有序开展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张家口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结合当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或修订,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提供科学的工作指南。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由自然或人为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与地质作用相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遵循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科学救援”“统一领导、分工联动”“属地管理、分级响应” 等原则。
四、应急组织体系
设立了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发生地质灾害时,可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安全保卫、新闻宣传等多个应急工作组,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
五、预防预警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报预警体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等局密切合作,依据气象和地质环境因素按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设定 4 级预警。需要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对外发布,受影响区域基层组织负责通知防灾责任人与受威胁人员。
六、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特大型至小型 4 级,对应 Ⅰ 至 Ⅳ 级应急响应。明确灾情报送时限与程序,灾害发生地基层单位应先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随后按响应级别,由对应层级组织抢险救援、群众转移、交通管制等。
七、应急保障
涵盖信息通信、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资金、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保障内容。规定地方需安排地质灾害应急资金,储备救灾及监测专业设备,组建及培训救援力量等。
八、后期处置
包含善后救助、保险理赔、灾害调查评估等。同时做好灾情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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