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征集
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张人社字[2020]61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见习人员能更好的提升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我县定于2026年6月15日开始征集见习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6月15日至7月10日
二、报名地点:阳原县就业服务中心(市民中心 二楼办公室)
三、征集范围:确定有见习管理和服务能力的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见习岗位设置数量不得高于见习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30%。
四、报名条件
1. 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2. 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3. 能够垫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五、申报材料
1. 单位开户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见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各一份全部加盖公章) 。
2. 填写《张家口市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申请表》、《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
六、申报流程
(一) 提交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到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注册张家口一体化网上申报平台(https://rsj.zjk.gov.cn/zjkwb/)绑定单位申请见习资格,发布见习岗位。
(二)严格审核把关。要严格把关,对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深入每一个申请单位开展实地调查,提供的岗位是否适合见习人员锻炼工作能力。对历年承担见习任务的单位要进行综合评估,对见习指导不到位、基本生活费发放不及时的单位,不再下达见习任务。
(三)公布见习岗位。审核通过后的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通过报纸或网络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
七、其他
1. 见习对象为河北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和贫困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下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 3-12个月(最低参加三个月才可以申请补贴)。
2. 认定见习单位要注重见习岗位质量,严格把关,择优认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资金实行先垫后补的方法。
3. 财政全额预算见习单位要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月)为见习人员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其他见习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按程序向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见习单位每季度申请补贴时,需提供见习人员银行工资发放流水)。
八、咨询电话: 0313-7512523
附件1:张家口市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申请表
附件2: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
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 张家口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 ||||||
申请单位(盖章): | ||||||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法人 | 注册资金 |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性质及主管部门 | |||||
单位地址 | ||||||
现有职员(工)人数 | 申请见习人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电话及电子邮箱) | |||||
主要生产经营范围 | ||||||
申请见习起止时间 | 承诺留用比例(%) | |||||
见习岗位名称 | 见习人数 | 见习人员条件 | 见习人员待遇 (元/月) | |||
学历 | 专业 | |||||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
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附件2
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承担阳原县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任务,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 个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为一年。我单位承诺,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提供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并按月发放。对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不出现吃空饷、借调、缴纳社会保险、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监事、股东等职务和违反见习政策的其他行为。如出现以上行为自行承担违规责任,并无偿退回就业见习补贴。
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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